“好奇心害死猫!”李希翻白眼,“千古名言我知道——”他拖腔拖调的,却因为年少并不让人讨厌,差点逗乐墨尔斯。
“我希望你保持警惕,甚至畏惧一点都不是坏事,”对方狠狠揉了揉他的额头,又顺着下来,隔着一层粗糙的布料,捏了他的脖颈,“贝斯德里的恶魔远胜过莱娅身上的附体,整个城市就是它的猎场,在那里你面对的不是一个可疑对象,而是一整座城市。”
李希打了个哆嗦,也不知道是因为墨尔斯的碰触还是因为他说的话。
贝斯德也叫商人之城,顾名思义,是东大陆最繁华的商贸城市。它位于一片地势缓和的平原,四周数条河流交汇,自然农牧业也发展得不错。
人们在这里生活要比在其它地方容易的多。
李希勒马停在山坡上,远远就望见高大的城门。和西圣城华丽充满宗教意味的城门不同,贝斯德的城门十分粗犷,由巨石垒成,城楼上插满了密密麻麻各色彩旗。
“那些旗子代表各个商行马店和驿馆,不用进去就能知道里面是否有自己需要的货源。”墨尔斯驾马停在他旁边,心里难免感慨,他已经不记得多久没来这里,贝斯德比他记忆中起码扩大了三四倍。
李希看着稀奇,这里似乎不分内外城,城外的平原全部都是一块块的农田,远远近近还有许多石头房子,如同童话。宽阔的城门道两旁栽种了鲜花和树木,车马和人群来来往往,络绎不绝。
这儿实在很接近他印象里城市该有的模样。
“走吧。”墨尔斯轻轻拍了拍他的马屁股,两人便驾马冲下了山坡,很快便汇入了城门道的人流里。
贝斯德在早晨和傍晚分别开门一次,方便那些居住在附近,只是进城办事或者贩卖鲜货的人。队伍并不是安静的,也并不太嘈杂。
“……我有三个月没来了,城门费怎么算的?”前面两个富商打扮的人并肩走着,他们的仆从牵着马跟在后头。
“涨了三成,唉,”另一人叹气,“生意不好做啊,不得不涨价。”
最先问的富商却拍拍胸脯,松了口气:“还好还好……你是不知道啊,现在外头不太平,能有个安稳买卖的地方就不错了,没得挑!”
“你说的是……”
李希跟在后头听得津津有味,闻言凑到墨尔斯那边小声问:“咱们装作行商要交多少钱?”
他还有些常识,知道城门费也分不同类型,平头百姓和商人自然不同,而商人里也分行脚商和大商人几个档次,倒不算胡乱收费。
墨尔斯被他的气息吹得痒痒,眼里带着点笑意,低头在他的鼻尖上亲了一下。
“大约三分之一吧,没几个钱。”
他们这种和古代的货郎差不多,赚的就是个辛苦钱,买的东西也就图个新鲜。墨尔斯身材高大健硕,气质杀人不眨眼的,充个猎人十分合适,他们带的也都是一路在林子里猎到的野鸡野鸟野兔子。
李希打开随身的钱袋子往里看,莱娅给的金沙丢给了章行瑀他们,金币收在老鱼那里,自己这儿只有些散碎的铜币,数出六七个,也省的一会儿当众掏钱。要知道城门附近是偷儿最多的地界。
除了钱,他还有一个最担心的问题。
“我这样真的不会被认出来吗?”他探头试图看清城门外贴的那些布告,然而人头躜动,实在难以分辨,“会不会有寻人或者通缉令?”
进出城门必然要经过守卫检查,到时候他该如何遮盖自己的发色?
“放心,贝斯德不会让你脱帽子,也不会搜身。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别做贼心虚。”墨尔斯伸手把他的兜帽拉低,兜帽里还缠了缠头,只露出李